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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生活十项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28 作者: 中核西北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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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正常情况下,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结合形势和任务有针对性地学好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系工作实际总结经验教训;向党员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群众意见;讨论决定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党员每学期参加一次支部或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和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开展和自我批评的方式,弄清是非,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

    4、系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生活会都要有明确的主题;系班子成员要写出发言提纲;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今后的改正措施。

    5、外出党员和流动党员也要定期参加组织活动。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并有固定地点的,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间在3-6个月的应持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去单位的组织生活;党员外出时间1-3个月,或外出时间虽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党费。

    6、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从事党所分配的工作,将按党章规定,作为脱党处理。

    7、要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解决问题的透明度,公开民主,敢于曝光。

    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必须有明确的主题,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认真做好准备,写好发言提纲。

    3、民主生活会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据此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会上要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会后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4、民主生活会的关键在于能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必须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民主性,并以此维护党内的团结统一。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时间安排在每年的年末。

    2、党员在民主评议之前,要按评议提纲认真做好准备,写出总结材料,并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或党员干部条件,找准自己的主要问题。

    3、党支部对党员自我评价的内容,在民主评议会前必须认真把好关,帮助党员找准问题,深刻分析。

    4、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做到: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5、民主评议之后,个人总结和支部意见等材料,由总支统一存管。

    四、民主评议支委会制度

    1、党员每半年评议一次所在支部的支委会班子。

    2、党员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团结协作和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上评议班子成员是否符合党员干部的六条标准,是否发挥发战斗堡垒作用,群众是否满意。

    3、支委会成员要以党干部的六条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照思想、学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做好准备,写好发言提纲。

    4、民主评议支委会一定要针对支委会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五、党员学习制度

    1、党员必须积极自觉地学习马烈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当前尤其要学习好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联系实际,解放思想,做好本职工作。

    2、自觉坚持每周三的政治学习制度,做好自觉参加、认真记录、积极发言、理论联系实际、言行一致。

    3、党员个人还要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和国内外的重大事件,随时随地自觉学习,关心党和国家大事,个人学好后,还要主动向群众宣传。

    4、学习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问题,并认真总结心得,撰写体会文章。

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重点内容:

    1、抓好学校的师德师风教育,抓好校风建设;

    2、抓好党风和廉政建设;

    3、抓好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

    4、抓好学校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抓好全校党员和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和全校师生纪律建设;

    6、抓好学校校容校貌的管理监督工作。

    六、党员汇报制度

    1、党员每学期要向党支部进行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方面的汇报。口头或书面均可。

    2、党员对组织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3、党员对校内或社会上的重大政治活动或突发事件要站在维护党的利益的立场上,正确认识,正确对待,并及时向组织汇报个人的看法和态度。

    4、党员外出学习,应定期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5、党员本人或发现其他同志思想和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有责任、有义务主动自觉地做思想工作。并随时向组织反映,以利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6、负责培养党外积极分子的党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并及时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认真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

    七、党日活动制度

    1、党日活动每两周一次,每学期安排8—10次,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党员必须积极自觉地参加党日活动,把个人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之中,自觉地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3、党员个人因公或因病不能参加党日活动,必须事先请假,不能以个人或部门工作,影响全局性活动。

    4、党员要自觉增强组织观念,按《党章》、《准则》、《党员目标管理细则》等规范自己的言行,遵守党日活动纪律。

    八、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要自觉地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责任、有义务协助党组织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每个党员干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一个基层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3、每个党员干部要交党外朋友,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4、教师党员,还要深入班级,在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转变学生思想的实践中发挥党员作用。

    5、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九、党对积极分子管理培训制度

    1、每学年调整一次积极分子队伍,分层次、派专人负责考核管理。

    2、各级组织都要建立积极分子考核档案。

    3、重点积极分子要接受业余党校的系统培训,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不断提高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

    4、组织积极分子参加校内外重大活动,组织他们谈体会,并及时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

    5、党支部要给积极分子加任务、压担子,给他们创造锻炼提高的机会。

    6、党支部每年讲评一次党外积极分子,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帮助进步,积极分子要经常自觉地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十、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按季度上缴党费。

    2、按时缴党费不仅是党员的义务,也是对党员组织观念的考验。党员要按规定的党费上缴标准,履行党员义务。

    3、党费标准

    月工资收入400元以下者,交月工资的0.5%;

    月工资收入400-600元者,交月工资的1%;

    月工资收入600-800元者,交月工资的1.5%;

    月工资收入800-1500元者,交月工资的2%;

    月工资收入1500元以上者,交月工资的3%。

    4、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按党章规定将作为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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